彈性休假的由來

一言以蔽之:彈性休假是公司優於勞基法的福利。

例假日的演變歷史

例假日的演變歷史

(1) 週休一日:很久很久以前,每週六要上班上學半天,也就是每週工作44小時(雙週工作88小時)。

(2) 隔週休二日:1998年起,中小學先實施隔週六才上學半天(另一週六不上學);2001年起,勞工也改成隔週六才上班半天,也就是雙週工作84小時。

(3a) 週休二日(公):2001年起,公務人員改成每週工作40小時,但這樣跟(2)比起來,42hr/wk->40hr/wk,一年多休了2hr/wk*52wk=104hr,換算工時8hr/day,就是13day,因此把七天國定假日改成只紀念不放假。

(3b) 週休二日(勞):2001年起,同一時期的勞工是採用42hr/wk。園區公司為了實現週休二日,就有各式各樣的方案,例如把改成週一~週四工作8.5hr、週五工作8hr、週六就可以不上班。

➔注意:(3a)中的公務人員40hr/wk、沒有放七天假;(3b)中的園區勞工42hr/wk、有放七天假。

(4) 週休二日(勞):後來勞基法修法,2016年起,改成和(3a)一模一樣的40hr/wk、沒有放七天假。園區員工就抗議了,因為責任制,其實40hr/wk或42hr/wk根本沒差,但七天假的消失就真的是消失了。因此,園區龍頭公司台積電登高一呼,這七天假不放,但公司額外送七天彈性休假給員工,這就變成了部分園區公司的福利(不過這福利並不是所有公司都有的)。

七天假是哪七天?

七天只紀念不放假的國定假日(七天假)指的是:

  • 01/02:元旦翌日
  • 03/29:青年節
  • 09/28:教師節
  • 10/25:光復節
  • 10/31:蔣公誕辰
  • 11/12:國父誕辰
  • 12/25:行憲紀念日

如果你的公司有放七天彈性休假的話,那麼你可以在行事曆上找到這七個放彈休的日子。

如果你是去年底以前就來的舊員工,那麼你會有七天彈性休假日。然而,倘若你是新進員工,今年能有幾天彈休假,取決於你的報到日到年底,總共經過了這七天的幾天。舉例來說,如果你在10/15報到,那麼你會獲得10/25、10/31、11/12、12/25總共四天的彈休。

PS:以前有「光輝十月」的稱呼,就是因為十月有很多的假日:10/10、10/25、10/31,再加上偶爾中秋節會在10月初,以及10月秋颱停班,會有一種十月常常放假的小確幸。

相關法條

上述(1)、(2)、(4)的法條為《勞動基準法》第三十條:

  • (1984/07/30版本,自1984/07/30施行)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。
  • (2000/06/28版本,自2001/01/01施行)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。
  • (2015/06/03版本,自2016/01/01施行)勞工正常工作時間,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,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。

上述(3a)的法條為《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》第二條和第三條:

  • (2000/10/03版本,自2001/01/01施行)公務人員每日上班時數八小時,每週工作總時數為四十小時。紀念日除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及國慶日放假一日外,其餘均不放假。